项目合作

合作方式

Cooperation Method

01

授权认证合作机构

在各省、直辖市、地级市区域建立授权认证合作机构,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

1、 拥有独立法人,接受国家部门的监管。

2、 独立开展招生与市场宣传。

3、 拥有组织开展培训的能力和方式。

4、 负责配合ISF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5、 认真负责,独立对自身的运营承担责任。

6、 接受ISF英国认证中国总部统一考核和管理。

02

ISF授权考试中心

在各省、直辖市、地级市区域建立ISF授权考试中心,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

1、 授权考试中心首先必须是授权认证合作机构。符合对其的相关规定。

2、 拥有独立的考试环境和承接考试的能力。

3、 负责学员考试工作的组织。

4、 接受ISF国际认证中国总部统一监督和管理。

03

项目认证管理中心

在中国大陆进行被授权项目的独家推广,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

1、负责项目的培训体系、课程体系、教材、师资等体系的开发和管理。

2、负责项目的全国性认证体系建立和维护,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

3、负责项目的全国性认证体系建立和维护,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

4、负责项目的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

5、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承办能力和资质。

6、接受ISF国际认证中国总部的统一考核、监督和管理。

联系方式

 
  • ISF中国总部(Add)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西乡大道230号满京华艺峦大厦
  • 全国服务热线(Tel)

    400-80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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